——在中日节能和环保综合论坛上的演讲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姜伟新
(2006年5月29日)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和日本经济产业省、日中经济协会联合举办的中日节能和环保综合论坛今天开幕了,我谨代表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参加会议的中日两国官员、专家和企业家表示热烈的欢迎,对日本方面为会议所做的周到安排致以诚挚的谢意!
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脆弱的国家,随着人口增加、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和环境约束矛盾很大。对此,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上世纪80年代,中国政府提出了“能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把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2004年,中国政府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通过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我国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取得了一定成效。1981-2005年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8%,而一次能源消耗年均增长仅为5.4%,单位GDP能耗下降64%,重点耗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有较大幅度降低;部分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工业产品的污染排放强度有所下降。但是,从总体上看,中国的经济增长方式还是粗放型的,一方面经济增长在相当程度上仍然是依赖资源的高投入实现的,能源、淡水、土地、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环境压力越来越大;另一方面,资源产出率低,目前,中国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比世界先进水平平均高出40%,如果能源利用效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按单位产品能耗和终端用能设备能耗计算,节能潜力可达3亿吨标准煤。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既是关系中国现代化建设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也是摆在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面前的重大现实问题。
今年3月份,中国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到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客观来看,实现这一目标难度是不小的,但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努力实现。中国将更坚定地走科学发展的道路,立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动发展,把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作为着力点,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约能源资源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加快结构调整,推进技术进步,加强法制建设,深化体制改革,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市场主体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积极性,逐步形成节约型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大力调整结构。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按照控制总量、淘汰落后的方针,遏制盲目投资、低水平扩张,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推动企业重组、联合,提升发展水平。大力调整能源消费结构,鼓励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把区域经济发展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按照优先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主体功能区划要求,确定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促进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
第二、推进技术进步。实施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节能和环保提供技术支持。增加政府对科技的投入,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推进企业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国家利用中央政府投资支持一批节能、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重点项目,引导带动地方政府和企业加大相关投入,促进节能和环保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加快培育专业化节能和环保服务体系。
第三,依法强化管理。修订《节约能源法》,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建立GDP能耗公报制度,全面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加强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扩大实施强制性能效标准和标识制度,推动政府机构带头节能。加快研究制定《循环经济法》及相关专项法规,制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循环经济试点的实施力度,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园区、城市和农村循环经济发展。加强节能和环保科学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节能和环保意识。
第四、深化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供求关系和环境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全面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逐步提高企业排污收费标准,建立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投资体制,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研究促进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财政和税收政策。研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此外,继续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减缓和应对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
日本拥有国际领先的节能和环保技术,在工业、交通、建筑和民用等领域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节能环保政策和管理经验,值得中国学习和借鉴。多年来,在中日有关方面的积极推动下,两国在节能和环保领域开展了广泛的交流和合作。本次论坛又是一次很好的机会,中日双方将围绕节能和环保政策与技术,分六个专题进行交流研讨,并进行实地考察,这有利于增进了解,推动合作。
为进一步加强两国在节能和环保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我代表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是建立对话机制。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日本经济产业省之间,可以经常性地交流两国在节能和环保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讨论和确定合作重点。近期可考虑共同开展中日两国节能和发展循环经济政策法规与实践比较研究,由两国有关研究单位和专家合作进行,成果共享。同时,开展企业层面对话,加快构筑良好的企业交流平台,促进企业间的经济合作与技术交流。
二是促进项目合作。中日两国在节能和环保领域有广阔的合作前景。中国节能和环保产业发展的市场潜力很大,我们将主要依靠自己的努力,加大对节能和环保领域的投入,也希望利用外资和外国的先进技术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目前,中国正在组织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和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包括低效燃煤锅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替代石油、建筑节能、绿色照明、废物再资源化等。同时还将组织实施一系列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重点工程。欢迎日本政府和企业通过合资合作、技术交流、人员培训等各种方式参与中国节能和环保重点工程建设。根据日本经济产业省与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之间达成的协议,双方将合作开展人才培训项目,今后几年内中国每年将派出从事节能的管理人员到日本参加节能方面的学习和培训。
三是做好本次论坛的后续工作。这次论坛为双方提供了很好的交流机会,这对促进中日两国节能和环保合作必将产生积极影响。希望这次论坛成为两国在节能和环保领域加强交流与合作的新开端。建议中日双方认真总结本次论坛的成果,进一步深化双方在该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
——在中日节能和环保综合论坛上的演讲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姜伟新
(2006年5月29日)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和日本经济产业省、日中经济协会联合举办的中日节能和环保综合论坛今天开幕了,我谨代表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参加会议的中日两国官员、专家和企业家表示热烈的欢迎,对日本方面为会议所做的周到安排致以诚挚的谢意!
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脆弱的国家,随着人口增加、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和环境约束矛盾很大。对此,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上世纪80年代,中国政府提出了“能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把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2004年,中国政府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通过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我国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取得了一定成效。1981-2005年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8%,而一次能源消耗年均增长仅为5.4%,单位GDP能耗下降64%,重点耗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有较大幅度降低;部分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工业产品的污染排放强度有所下降。但是,从总体上看,中国的经济增长方式还是粗放型的,一方面经济增长在相当程度上仍然是依赖资源的高投入实现的,能源、淡水、土地、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环境压力越来越大;另一方面,资源产出率低,目前,中国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比世界先进水平平均高出40%,如果能源利用效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按单位产品能耗和终端用能设备能耗计算,节能潜力可达3亿吨标准煤。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既是关系中国现代化建设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也是摆在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面前的重大现实问题。
今年3月份,中国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到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客观来看,实现这一目标难度是不小的,但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努力实现。中国将更坚定地走科学发展的道路,立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动发展,把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作为着力点,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约能源资源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加快结构调整,推进技术进步,加强法制建设,深化体制改革,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市场主体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积极性,逐步形成节约型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大力调整结构。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按照控制总量、淘汰落后的方针,遏制盲目投资、低水平扩张,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推动企业重组、联合,提升发展水平。大力调整能源消费结构,鼓励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把区域经济发展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按照优先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主体功能区划要求,确定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促进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
第二、推进技术进步。实施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节能和环保提供技术支持。增加政府对科技的投入,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推进企业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国家利用中央政府投资支持一批节能、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重点项目,引导带动地方政府和企业加大相关投入,促进节能和环保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加快培育专业化节能和环保服务体系。
第三,依法强化管理。修订《节约能源法》,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建立GDP能耗公报制度,全面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加强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扩大实施强制性能效标准和标识制度,推动政府机构带头节能。加快研究制定《循环经济法》及相关专项法规,制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循环经济试点的实施力度,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园区、城市和农村循环经济发展。加强节能和环保科学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节能和环保意识。
第四、深化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供求关系和环境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全面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逐步提高企业排污收费标准,建立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投资体制,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研究促进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财政和税收政策。研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此外,继续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减缓和应对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
日本拥有国际领先的节能和环保技术,在工业、交通、建筑和民用等领域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节能环保政策和管理经验,值得中国学习和借鉴。多年来,在中日有关方面的积极推动下,两国在节能和环保领域开展了广泛的交流和合作。本次论坛又是一次很好的机会,中日双方将围绕节能和环保政策与技术,分六个专题进行交流研讨,并进行实地考察,这有利于增进了解,推动合作。
为进一步加强两国在节能和环保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我代表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是建立对话机制。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日本经济产业省之间,可以经常性地交流两国在节能和环保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讨论和确定合作重点。近期可考虑共同开展中日两国节能和发展循环经济政策法规与实践比较研究,由两国有关研究单位和专家合作进行,成果共享。同时,开展企业层面对话,加快构筑良好的企业交流平台,促进企业间的经济合作与技术交流。
二是促进项目合作。中日两国在节能和环保领域有广阔的合作前景。中国节能和环保产业发展的市场潜力很大,我们将主要依靠自己的努力,加大对节能和环保领域的投入,也希望利用外资和外国的先进技术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目前,中国正在组织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和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包括低效燃煤锅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替代石油、建筑节能、绿色照明、废物再资源化等。同时还将组织实施一系列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重点工程。欢迎日本政府和企业通过合资合作、技术交流、人员培训等各种方式参与中国节能和环保重点工程建设。根据日本经济产业省与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之间达成的协议,双方将合作开展人才培训项目,今后几年内中国每年将派出从事节能的管理人员到日本参加节能方面的学习和培训。
三是做好本次论坛的后续工作。这次论坛为双方提供了很好的交流机会,这对促进中日两国节能和环保合作必将产生积极影响。希望这次论坛成为两国在节能和环保领域加强交流与合作的新开端。建议中日双方认真总结本次论坛的成果,进一步深化双方在该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认真研究论坛提出的各项建议,力求使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我赞成二阶俊博大臣的提议,让我们共同努力,把明年在中国举办的论坛办得更好。
节能和环保是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共同任务。中国将不断加强节能和环保工作,努力提高能源效率,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国愿意加强与包括日本在内的各国政府、研究单位及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创造人类的美好未来。
最后,祝本次论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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