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在笔者接触的大型工业企业中,问及如何增加企业效益,不少人的回答是,最直接和最主要的手段仍然是扩大再生产。而依靠提高能源效率来增加企业效益的方式则位居次席。
据有关专家介绍,这个现象从另一个侧面也说明,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总体上仍然没有完全走出以高增长、高消耗、粗放扩张为主的模式。
目前,中国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比世界先进水平平均高出40%,如果能源效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按单位产品能耗和终端用能设备能耗计算,节能潜力可达3亿吨标准煤。这也足以说明,能源效率是一项巨大、优质的资源。
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国内提高能源效率的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从单位产值能耗看,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每万元GDP能耗从1990年的5.3吨标准煤下降到2005年的2.7吨标准煤,下降近50%;从单位产品能耗看,2005年与1990年相比,火电供电煤耗由每千瓦时427克标准煤下降到374克标准煤,吨钢可比能耗由997千克标准煤下降到760千克标准煤,水泥综合能耗由每吨201千克标准煤下降到153千克标准煤。1990年至2005年期间,能源消费以年均5.5%的增长速度支持了国民经济9.7%的增长速度。能做到这一点,对于一个经济快速增长的国家来说绝非易事。
尽管如此,我国改进能源效率仍面临两个方面的困难:首先是产业结构中高耗能的第二产业比重偏大,低耗能的第三产业比重偏小。其次,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在短时间内难以根本改变。
由此来看,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是国内提高能源效率的长远目标,真正实现仍需假以时日。那么,现阶段来讲,提高能源效率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
近日,国家能源办的有关人士明确表示:能源效率是一项巨大、廉价、清洁的优质资源,能效优先应成为长期的国策以应对能源供给压力。国内将强化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政策导向,采取更加有效的政策措施,从管理和技术上做出更加积极的努力。
应该看到,在法律法规方面,国内正在加快《能源法》的制定颁布,能源管理将全部纳入法制化管理,并长期贯彻执行。此外,《节约能源法》正在提出修订,以《节约能源法》为核心,配套法规标准相协调的节能法律法规体系正在加快建立和完善。
在我国能源消费构成中,工业能耗占能源消费总量的70.4%,所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关键是降低工业能耗。必须制定《节能设备(产品)目录》,重点是终端用能设备,对生产或使用节能产品实行鼓励政策,并将节能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国家对一些重大节能工程项目和重大节能技术开发示范项目,给予投资和资金补助或者贷款贴息支持。
此外,还应建立终端用能设备能耗标准和标识体系。依据我国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对主要耗能产品制定和实施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包括能耗设备、家用电器、照明器具、机动车等方面的能效标准。对节能潜力大、使用面积广的用能产品实行统一的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为用户和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引导用户和消费者选择高效节能产品。
加快改进能源效率技术的开发示范和推广,也是现阶段提高能源效率显著手段之一。最主要的应该是建立节能共性技术和通用设备科研基地,鼓励依托科研单位、企业和个人开发先进节能技术和高效设备,引入竞争机制,对高投入、高风险的项目政府给予经费支持。
虽然通过政府层面的管理和技改手段可以降低部分能耗,但从具体实施者——用能企业的角度来看,许多节能措施和技术一直停留在理论探讨层面,观念上没有实现本质转变。观念不到位,措施就难以到位;如果观念到位,措施到位,目标的实施手段才会更加明确。所以,用能企业到了切切实实打好“能源效率"这张牌的时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