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1年,广东省正式建立省级清洁生产联系会议制度,经过五年的努力,在省经贸、科技、环保三部门的紧密合作下,率先在全国制定出台《广东省清洁生产联合行动实施意见》、《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验收管理办法(暂行)》;率先实施“传统产业清洁生产技术与示范”专项资金扶持;率先建立清洁生产表彰奖励制度。到目前为止,清洁生产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已先后确定了六批44家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创立五批115家清洁生产企业;公布133家重污染企业、99家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
近期,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推进清洁生产向深度、广度铺开。在总结 “十五”期间本省清洁生产工作的基础上,起草了《bob电竞体育博彩_博鱼体育-手机版官网:加快推广东省清洁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意见》以实现“十一五”期间节能、环保两项约束性指标为目标,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为主要依据,提出了以下几方面完善清洁生产组织管理、生产标准、科技支撑、宣传培训、保障激励等方面突破性的具体措施。
一、在重点耗能企业、循环经济试点单位、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中推行清洁生产
《意见》明确了坚持清洁生产审核与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监管相结合,与省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相结合的原则。省经贸委重点对列入省“双千节能行动”的重点耗能企业、省循环经济试点、申请资源综合利用减免税的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实施监管。对列入省“双千节能行动”的重点耗能企业、省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在制定的节能规划、编制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中应包含清洁生产内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在申报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认定时,应提交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并于2年内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二、对清洁生产企业实行分级管理
《意见》提出,省经贸委重点推进 “双千节能行动”的重点耗能企业、循环经济试点企业、申请资源综合利用减免税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在各地级市以上经贸部门重点推进本辖区内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中,对自愿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的企业,经地级市以上经贸、环保、科技部门审查合格后,上报省经贸委并报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查合格,予以表彰和奖励。
制定清洁生产年度推进计划与建立督查制度,各地级市以上经贸部门定期向省经贸委报送本地区年度清洁生产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清洁生产工作计划,省经贸委根据各地区上报材料,下达全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年度计划,并据此对各地区和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三、建立普及性、长期性、开放性的清洁生产培训班及网络培训制度
《意见》提出充分利用“广东省清洁生产网”的网络宣传作用。利用清洁生产网作为工作平台,建立清洁生产工作联络员制度;建立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数据库,为企业提供网上信息服务和技术咨询服务;建立各类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网上监管和公示制度,对企业进行监督;构建清洁生产技术供需的网络交流平台,宣传先进典型及成熟的清洁生产技术;以每年节能宣传周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依靠清洁生产网络,建立普及性的、长期性的、开放性的培训体系,采用网上报名,常年开办清洁生产审核师(员)及清洁生产知识专项培训。
四、制定清洁生产企业产品标识管理办法
《意见》提出推进清洁生产企业产品标识工作。省经贸委会同省质监局等部门制定清洁生产企业产品标识管理办法,对获得省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称号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彰贴清洁生产企业产品标识,在同等条件下,政府采购和招标应对清洁生产企业标识产品予以优先考虑或加分,同时鼓励公众购买和使用。
五、建立清洁生产专家库
《意见》提出,拟甄选一批专业功底深厚、能够承担清洁生产宣传培训及技术推广工作的专家,建立一个学科比较齐全,涵盖各行各业的专家库;专家库内设立行业专业委员会,承担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为不同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优选清洁生产技术提供专家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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